织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岗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和《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6〕28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3.对已取得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签约到我县乡(镇、街道)初中学校任教(见附表1)。
(二)县级“特岗计划”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3.全日制应往届中专、专科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4.年龄均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生源地属织金户籍或于2015年4月30日前迁入织金县内至今。
6.县级“特岗计划”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在编教师(含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四)计生证明要求:
已婚人员必须出具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卫计部门、人民政府(县卫计局)审核签署“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意见,加盖公章的证明。
二、招聘指标
织金县招聘“特岗计划”教师315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初中教师215名;县级“特岗计划”幼儿园教师100名。
具体招聘指标及学校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初中教师为国家“特岗计划”,幼儿园教师为县级“特岗计划”。
(四)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安排在乡(镇、街道)缺编的初中和乡(镇、街道)幼儿园任教(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 “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街道)初中。
(五)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织金县户籍招聘。
(六)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织金县教师队伍管理。
四、资金安排
1.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县级“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2.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补贴比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五、特设岗位教师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与特设岗位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特设岗位教师的档案在到岗前须提交到县教育局。户口可迁到签约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幼儿教师除外)。
3.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任教学校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对“特岗计划”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内(毕节工业学校老校区实验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五龙桥附近)织金县报名点现场确认(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县级“特设计划”幼儿园教师须提供我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学校有效证明)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一个月以内)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