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完善司法执业人员的培养交流机制,我院与市、区律协等单位共同合作,率先在全市创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基地”,现面向全市开展2025年度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方式
招募对象:无锡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预备会员);
招募方式:申请人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由我院会同合作单位共同考察决定。
二资格条件
拟申请实习法官助理岗位的实习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法律知识扎实,品行良好;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考虑适当放宽至35周岁);
3.离实习期届满在3个月以上(或离实习期届满虽不满3个月,承诺在法院实习期内不申请实习考核及面试);
4.已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
三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填写《申请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审批表》,将审批表扫描件及个人简历等发送指定邮箱(政治部联系人:毛瀚飞、赵赫,电话:0510-82211622、82211597,报名邮箱:wxbhfyzzb@163.com,邮件主题须写明“实习法官助理报名表+律所+姓名”字样)。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5日止。
六实习阶段
(一)实习期限
经审核、面试通过,视实习期分批次录取;实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
(二)岗位职责、期限折抵及实习考核
实习期间,法院为每名实习人员指定一名指导老师,实习人员与法院在职法官助理享有同等权责,包括在法官指导下的署名权,并共同参与各类专业学习、培训、研讨活动。
实习人员在法院实习期间应遵守法院的回避及纪律规定,不得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实习期届满后3个月内,不得担任法院辖区内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不得泄露在法院实习期间知悉的工作秘密和案件秘密。实习法官助理实习期满经考核,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以其实习法官助理任职时间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实习人员在法院实习期满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实习考核,考核内容为完成工作量情况、其他综合业绩情况(包含调研、接待来访、参加各类活动等)、作风纪律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并报无锡市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备案。
(三)实习费用
法院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并根据协助办案情况向所在律所发放实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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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