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位于无锡市观山路338号,现根据学校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财务人员1名。
一、岗位要求
(一)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专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证书优先),能熟练使用电脑;
(4)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5)有相关工作或实践经历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担任本岗位职务的情况。
二、应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1)线上报名:关注“英达尔顺达"公众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面试时需带原件)、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自己专业水平等材料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的邮件wxshundahr@163.com,邮件标题及上传的所有附件均以“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字样命名。
(2)线下报名:将报名材料送至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南门卫室。
2、报名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06月30日11: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详情电话通知。
4、咨询电话:0510-85858803
(二)体检与政审
面试合格人员,体检由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同时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聘用
1、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原则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学校根据试用期表现情况,经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录用,并将结果报教育局备案。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无锡市顺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附件:《报名登记表》(识别文末二维码下载并填写)
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