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丁蜀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宜兴市丁蜀镇幼儿教育集团招聘合同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丁蜀镇幼教集团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幼教工作,对孩子有爱心、耐心;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丁蜀镇人民政府604办公室,咨询电话:0510-87400616。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填写《宜兴市丁蜀镇幼儿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合同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文末附件)。
所有证件和报名材料都须有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报名处)。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分为自我介绍和现场操作、现场答题,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注意事项: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次招录人员属劳务派遣性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则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无其他福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在丁蜀镇人民政府网站(www.yixing.gov.cn/dsz/)公布。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咨询电话:0510-87400616;监督电话:0510-87401295/8740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