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永春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公办教师通告
永春县地处福建省东南部,是福建著名侨乡。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文件精神,经永春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举办专场教师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7年永春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3.专业对口,持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其它条件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永春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13799508758@163.com),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点:
(1)现场报名对象: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网上预报名人员。
(2)报名时间及地点:待定,将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永春教育信息网(http://www.fjycedu.com)公布。
2.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点:
(1)现场报名对象: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网上预报名人员。
(2)报名时间及地点:待定,将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永春教育信息网(http://www.fjycedu.com)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