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黄冈黄州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含教育类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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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到黄州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23人(不含博士研究生),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1人、管理岗位2人。
设置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专业不限,招聘数量不限。
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州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博士研究生应于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应于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津贴;硕士研究生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六)所有录聘用人才均不设最低服务年限。
三、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分类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其中:①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考核考察、择优录用、双向选择、统分结合”,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②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7月8日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布公告。
2.公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7月10日8:00至7月29日18:00,共计20天。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黄州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以姓名命名)等电子文档、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岗位表》)。邮件主题请严格按“学校名称+考生姓名+博士(或硕士)”填写。
(2)报名要求。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②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漏填,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