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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宁波象山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时间:2025/6/28 10:41:3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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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2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报考范围要求退役军人,宁波市户籍(以2025年6月3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从宁波市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宁波市;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军人,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2.截止2025年6月30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截止2025年6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和相应的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2025届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5年8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上述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具有相应的体育教师资格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6月30日9:00-7月4日16:00。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象山县2025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

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学所学课程表(可从本人学籍档案或大学毕业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中复印),课程表拍照后命名为“招聘职位+姓名+联系电话”,须在7月4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123159061@qq.com。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在报名系统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7月8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7月9日9:00—7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象山县2025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专项招聘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11日8:30—11:30。

地点:象山县教育局305办公室。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

3.毕业证书;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6.退出现役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六)考试

采取笔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

笔试范围为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笔试成绩和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试讲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试讲通知》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试讲开始48小时前,试讲对象向象山县教育局提交不参加试讲书面确认书的,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试讲开始前48小时内提交的,则不予递补。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试讲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试讲后3个工作日内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试讲结果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但自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教育信息网、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之日起90天内由本人解决;90天内未解决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10周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其他系统或者县外的申请。

(六)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人员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65768781(象山县教育局),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89386426(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74-89387516(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招聘岗位及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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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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