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现就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在职教师公告如下:
选聘计划
报名条件
A类:我市在编在岗高中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我市在编在岗初中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C类:我市在编在岗教师(高中学校、中职学校、靖江外国语学校、靖江市实验学校、靖江市滨江学校以及近6年新开义务教育学校除外),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教师报考学科是近两年任教学科且持有该学科教师资格证。
局管干部报名参加选聘,须在报名前报市教育局同意,否则不得参加报名。
在靖江教育系统入编未满3学年的,省乡村定向生乡村学校工作未满5学年的,不可报名参加选聘。正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或因违反师德师风或其他情形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报名情形的教师不可报名参加选聘。
本项工作中凡涉及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7月。
报名与资格审核
1.自主申报。8月2日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如实填写《2025年靖江市部分学校选聘在职教师报名表》(须选择且仅限选择一个类型),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报名表1份;②个人业绩简表1份及业绩佐证材料1份交学校审核。
2.单位审定。8月3日前,学校以集体研究的方式,对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个人信息进行审核。《报名表》和《个人业绩简表》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返还报名人员。
3.报名和资格联审。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报名人员携《报名表》和《个人业绩简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报名,由人事科、主体办、教师发展中心进行资格联审。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8月5日下午15: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学科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酌情核减岗位计划;学科报名人数不足2名的不予开展选聘。
选聘办法
选聘采取笔试、业绩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笔试的老师请于2025年8月7日上午8:00到靖江外国语学校报到,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8:30-10:30的笔试(逾时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业绩评价根据骨干教师称号、基本功优质课比赛、省级论文发表以及教科研课题等评定,笔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在靖江教育网公布。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根据笔试成绩和业绩评价之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来自同一人事关系单位的不得超过2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40%、业绩评价占1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在靖江教育网公布。
选聘人员确定
入围人选按报考类别、学段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现场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入围人选放弃选岗或选岗后弃权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师资选调。最终拟聘人员来自同一人事关系单位的不得超过4人,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来自同一人事关系单位的不得超过1人。
拟聘人员信息在靖江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的,经查属实且确影响选聘的,取消拟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报名参加此类选聘。
空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他事项
1.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市局人事科在9月份开具介绍信,办理人事调动。试用期一年。
2.学校干部如通过选聘确定了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即自然免去。
3.通过选聘并确定新工作单位的教师,如使用“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获评高级职称的,或在近5年内使用了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申评的,取得的职称岗位按规定取消,须重新按规定参加申评和聘用。
4.拟聘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后,须在新单位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也将按新的岗位等级进行调整。原有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按规定予以停发。
5.公开选聘后将根据相关单位编制情况及减员情况适当进行补员。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靖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523-8911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