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桥第三幼儿园(2015年第一批)招聘计划 | 
| 发布人:康桥第三幼儿园 发布日期:2014-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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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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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  | 
 学前教育  | 
 3  | 
 社会录用人员  | 
 
 社会人员招聘要求: (1)学历要求: 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一定工作经验。招聘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社会人员,须具有艺术特长。 (2)须是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等第奖。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人员,可不作此项要求,但各学校要从严把握。在本园工作的聘用老师符合招聘条件者,优先考虑。 (3)须符合招聘应届毕业生规定的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4)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6)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体检:对招聘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的、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执行,幼儿园应聘人员还须符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体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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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地址:康佳路80号  | 
 邮编:20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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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电话:38013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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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网址:kqd3yey.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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