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叶幼儿园(2015年第一批)招聘计划 |
发布人:紫叶幼儿园 发布日期:2014-11-28 |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3 |
201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录用人员 |
应届生要求: 1、户籍要求:具有上海市户籍。 2、学历要求: 须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须具有艺术特长。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2、证书要求 (1)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上岗证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2)须持有外语等级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证书(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三级英语合格证明或专业外语课程合格成绩单,大学专科毕业生外语证书不作要求。 3、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4、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5、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6、须符合本园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社会录用人员要求: 1、户籍要求:具有上海市户籍。 2、学历要求: 须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社会人员,须具有艺术特长。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为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或持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比赛等第奖的应聘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为职后进修获得。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3、须是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等第奖。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人员,可不作此项要求。 4、须符合招聘应届毕业生规定的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5、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7、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8、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体检:对招聘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的、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执行,幼儿园应聘人员还须符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体检标准。 |
●个人资料可寄至浦东新区紫叶路246号人事收,邮编:201204 或发Email至2216464961@qq.com ●符合紫叶幼儿园招录条件的,我们会及时和您联系预约面试。 ●有在本园实习经历的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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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叶路246号 |
邮编:201204 |
联系人:沈美琴 |
联系电话:68929639*802,58440827*802 |
学校网址:http://www.pd-baby.com/manager/Pres_Page_3.aspx?pres_id=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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