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由创元集团下属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轨道集团下属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主要围绕轨道交通行业开展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具体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等详见《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与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品汇左岸商务广场物业项目(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橘林街118号)。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
5.满足学历要求,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不适合从事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6日14:00至2025年9月20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如实填写《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pin3@szcqgd.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岗位+姓名,例如:物业主管+张三。报名咨询电话:0512—652219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资格审查
由创青公司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流程
(一)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创青公司统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所要求提供的材料。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体检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全面了解拟录用人员情况。
(四)录用
通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录岗位和招录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录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如已录用的,将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2—65221130。
3.本公告由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