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优配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园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更好地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东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广东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行与信誉,诚信务实、爱岗敬业、勤勉尽责,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忠诚干净担当,忠诚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3.具有战略思维、发展眼光与创新意识,决策判断、风险防范、识人用人、开拓创新能力突出;懂经济、懂产业、懂招商、懂园区、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能处理复杂局面。
4.具备履职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任职经历,在所处行业或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与认可度;熟悉现代企业组织运作模式与经营管理。
5.具有较强的组织计划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团队建设与协作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过硬的抗压能力,以及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致力于企业与园区的发展壮大。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5年以上国有资产经营或基础投资建设、城市运营、招商引资、投融资决策、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管理、资本运作、企业财务管理、工程全过程管理等领域工作经历;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年龄、岗位经历时间等计算至2025年11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参与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5.因违纪违法受到撤职或以上处分,或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6.因个人原因,曾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人员任期、薪酬
(一)任期。选聘人员聘用后按一年期限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进行续聘考核。按照《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续聘考核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在聘期间的综合表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着重考核工作业绩和履职情况,考核合格的方可续聘。
(二)薪酬。园属国有企业总经理薪酬与业绩考核挂钩,按《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公示等流程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gqydzbgs1016@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职位。
3.报名资料:(1)报名表(附件);(2)个人自荐书;(3)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4)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业绩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本单位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初审,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
1.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采用面试官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结束后,在“广清产业园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四)体检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收到体检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做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视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广清产业园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本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若需要递补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其他事项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报名表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选聘程序各环节结果及下—环节的时间、地点。
本公告由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63-68626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