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某公共服务单位委托,扬州市新业劳动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相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性格开朗,举止得体大方,有亲和力;
3.普通话标准流利;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为42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9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人员;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共招聘工作人员7人。
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程序
本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填写《扬州市新业劳动服务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应聘人员自行网络下载填写),并将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等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xinyelaodong@sina.com,标题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3344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由扬州市新业劳动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相关公共服务单位工作,实行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报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监督与纪律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
咨询电话:0514-87933440(报名审核);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