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惠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宿迁市惠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宿迁市惠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qhncy.com)和微信公众号【钟吾人才集团】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3月12日9:00—3月19日16:00;
考生登录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www.qsqjob.com),点击首页“宿迁市惠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2.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2日。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笔试安排: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生成绩不低于该笔试卷面总分5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收到通知为准,未收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现场提供符合岗位条件以及任职要求的证明材料。
递补规则:经现场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将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面试
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背景调查)、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钟吾人才集团】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廉政鉴定书、无经济问题证明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宿迁市惠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qhncy.com)和微信公众号【钟吾人才集团】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招聘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享受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关注以上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在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考生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咨询电话
考生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0527-82865586进行咨询。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8889015